关于2018年下半年自考论文答辩缴费的通知
按照鲁价费函【2018】6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要求 (文科类230元/人次, 理科类260元/人次,实践课程考核类80元/科次),参加2018年10月13日~2018年10月14日我校高等教育自考论文答辩的学员,请于2018年9月11 日至2018年9月20日22时之前将自考论文指导、答辩费上交至我校网络缴费账户(缴费网http://pay.qfnu.edu.cn/pay.html),支付码为报名学员身份证号。由于个人原因,没有按时交费的考生,本次不能进行论文答辩。
如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请与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联系,联系电话0537-445810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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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 9 月 2 日